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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基層執法隊員頻頻“淪陷”調查
  新華網深圳8月10日電(記者趙瑞希) 8月7日,深圳市大鵬新區葵涌街道綜合執法隊隊長張慶雲在查處違法建築中涉嫌受賄一案開庭。這是近一年來深圳第三個因查違受賄而落馬的執法隊隊長。
  基層執法者本是政府懲治違法建設的重要力量,然而,在利益驅使下,一些基層執法者頻頻為違建“開口放行”,甚至成為違建背後的“保護傘”和獲利者。這種“執法違法”的現象已成為城市化快速進程中的“毒瘤”。
  九成查違職務犯罪涉及受賄 “貓”和“老鼠”攜手“共惠”
  檢方指控張慶雲在查處違法建築中,利用職務之便,為違建者謀取利益,收受6名當事人賄賂共計現金人民幣19萬元、港幣30萬元。
  同樣的案件,深圳已查處多起:2014年2月,檢方指控寶安區新安街道執法隊隊長嚴太龍放縱行賄人在其轄區內肆意違建等,受賄74萬元、黃金800克(經鑒定價值近32萬元);2013年11月,檢方指控大鵬新區大鵬辦事處黨工委委員、綜合執法隊隊長張耀坤在查違等過程中受賄61.3萬元。
  一年多來,深圳共有15名街道執法人員因在查違中涉嫌職務犯罪而“落水”,其中包括3名執法隊隊長、6名執法隊副隊長。
  類似的案件,也並非深圳獨有。湖南桂陽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中,縣城建執法大隊班子成員因涉嫌在查違中受賄幾乎被“一鍋端”;貴陽市最近通報一批利用違法建築套取國家拆遷補償款案例,其中不乏執法人員充當違建“保護傘”的身影……
  違建者稱,“送了錢,對方就會少查、不查”。檢方表示,90%以上的查違職務犯罪案件都涉及受賄,查違“貓”和違建“老鼠”之間已形成“互利互惠”的默契。
  違建村民砸錢“求關照” 上級領導電話“令放行”
  農村城市化過程中,由於地價暴增、房價飆升,各方加劇對土地利益的爭奪,紛紛搶建、加建。
  深圳市查處違法建築和處理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公佈的摸底數據顯示,深圳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總計達37萬多棟,約4億平方米。
  這些叢生的違建背後,從原住民、違建者,到社區、村集體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協作部門、街道辦事處、上級單位,乃至各種“上級領導”,交織著一張複雜利益關係網。
  有街道幹部感嘆:“資本為了300%的利潤,就敢犯下任何罪行,土地的利潤何止300%?”在強大的利益驅動下,違建者挖空心思拉攏腐蝕查違人員。
  有執法人員曾反映,開車到村子巡查,有人拿著一扎錢扔到車窗里,並打電話直接報是哪一棟“求關照”。
  “有時不是錢的問題,要平衡的關係太多。”一位街道幹部感慨,“查,事實上查不下去;不查,將來在紀委、檢察機關難交代。”
  目前深圳的街道綜合執法隊業務上受區城管執法部門和區規劃土地監察部門的雙重領導,人、財、物則歸屬所在街道辦管理。在這種管理機制下,查違過程中觸及的利益關係網絡更加複雜。
  為了遏制壩光村的“搶建風”,執法隊曾在村口設卡檢查,阻止施工車進入運送建築材料。被扣車的違建者紀某某找來當地街道某領導,執法隊只好放車。面對執法隊的幾次強拆,紀某某都請出這位領導,“打過電話,執法隊就走了”。
  一位檢察官告訴記者:有次一執法隊準備開展查處行動,大隊人馬整裝待發,一領導打來電話,語重心長地說:“農民蓋一棟房子,何必那麼認真呢?”執法隊只好偃旗息鼓。
  臨聘人員4倍於正式員工 查違執法隊“高危”中存“隱患”
  面對叢生的違法建築和巨大利益誘惑,基層查違執法人員成為職務犯罪案件的易發人群。
  龍崗區檢察院檢察官陳浩瀚說:“他們不一定是配合政府對違建進行有效的管理監督,而可能是作為違建業主的代言人,出面協調打通關係,從中獲取利益。”
  執法隊負責取締占道經營、非法屠宰、環境保護、查處違法建設及違法用地等,而查違占據80%的工作量。“這不是一個好活。”面對查違這個“高危職業”,很多坐在執法隊長這個位子上的人,都希望建立輪崗機制,做幾年趕緊走。
  寶安區檢察院檢察官向莉認為,執法人員面臨的誘惑太多,但不管怎樣絕不能收錢,這是自保的底線。這個口子一開,就扎不住了。
  此外,記者瞭解到,執法隊中還存在一個“大隱患”——大量的臨聘協管員。
  目前,深圳共有街道綜合執法隊57個,執法人員1200餘名,臨聘協管員則有5000餘人。
  “個別協管員收紅包的胃口比正式工作人員還大。”龍崗區檢察院檢察官廖芸說,這些落馬的正副隊長考慮到自己仍有發展空間,受賄時有所掂量,“不是所有的錢都收”,但臨聘人員似乎無此顧慮。
  觀瀾執法隊協管員李政庇護一處違建順利完工,收取100多萬元好處費,因此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
  查違者“護違”“縱違”,這已成為城市化進程中不容忽視的問題。深圳市檢察院檢察官曾志雄建議,將查違職能從綜合執法部門剝離出去,劃歸規劃國土部門統一管理,從而理順管理機制。
  但關鍵還是要壓縮權力尋租的空間。一要明確執法標準,合理規定執法人員的責任等;二要完善監督機制,特別是拓展體制外的監督渠道。“只有把權力裝在公開的籠子里,它才能不胡來。”曾志雄說。
(編輯:SN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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